工作职责

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全国教育大会精神,深化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,统筹推进教育、科技、人才体制机制创新,全面提升工程类高层次人才培养质量,特组建行业/地方院校工程类高层次人才培养专家组。具体安排如下:

一、成员单位

成员单位覆盖全国主要产业聚集区域,重点吸纳在工程硕博士培养、产教融合、科教融汇方面具有突出实践成果的高校,共计20所。

专家组设召集单位(轮值)和秘书长单位。

首届秘书长单位为沈阳工业大学。

二、建设目标

聚焦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战略需求,充分发挥专业指导与协同联动作用,推动培养标准优化、产教深度融合、教育资源共建共享,加强工程专业高层次人才培养。坚持需求导向、协同创新、动态优化和规范管理原则,着力破解高层次人才培养体制机制障碍,促进行业/地方院校工程类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。

三、工作机制

1.任期轮换管理机制

召集单位实行两年周期轮换制,确保专家组成员代表性与活力。秘书单位任期三年(可连任),负责统筹专家组年度工作计划制定、跨区域资源协调及重大事项决策推进,构建覆盖全国的区域性工程教育协同网络。

2.会议轮值承办机制

实行召集单位轮值承办会议制度,由专家组秘书处统筹制定承办单位遴选标准,优先支持具有区域产业特色或教育改革成效显著的高校主办。

3.动态调整反馈机制

建立召集单位动态调整机制,对连续两届未参与实质性工作的单位实行退出管理,同时吸纳新兴产业集中区域的高校补充入组,保持专家组的前瞻性与适应性。

三、工作职责

1.组织规划统筹会议

组织行业/地方院校工程类高层次人才培养工作会议,明确会议主题、目标及成果产出路径,确保与国家重大战略、产业需求及教育改革方向契合。

2.跟踪评估会议质量

对会议议程执行、分论坛研讨质量、成果落地情况进行全过程跟踪评估,提出改进建议并纳入会议优化方案。

3.培育教育教学成果

推动学术论文与工程案例的征集、评审及汇编出版,确保优秀教学成果向培养方案优化、课程教材建设等环节转化应用,面向成员单位开放共享案例等教学资源。构建优秀案例库转化链条,建立成员单位牵头、产业园区协同推广机制。

4.积极促进建言献策

推广研讨会成果,促进成果的辐射应用,广开言路,集思广益,为政府相关部门或地方工业大学征集和提交对策建议。